@弥勒人申报开始!11月30日止
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663

  自弥勒市开展第一批“崇军惠兵”门店授牌以来,被授牌的门店积极发挥企业社会化拥军作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弥勒市巩固提升省级双拥模范城成果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为弥勒市双拥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提升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彰显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和优待,现将开展第二批“崇军惠兵”门店申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企业(组织)及负责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奉献精神和拥军情怀,具备相关运营资质,经营状况良好,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社会信誉优良。含商贸、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旅、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

  申报单位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商品价格优惠、专属金融服务、景区门票减免、岗位优先招聘、开通绿色通道等专属优惠优待项目,并积极履行承诺参加社会化拥军活动,优惠优待项目需常年实施,期限不少于1年。

  有意愿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可联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洽谈,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以提供的优惠优待项目具体内容。联系人:常媛嫄,电话。

  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到的优惠优待目录进行初审和筛选,对有拥军意向企业(组织)的行业资质、产品及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核评估,对优惠优待内容进行商定后,与符合条件对象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市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优惠优待目录。

  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企业(组织)授予“崇军惠兵”门店牌匾,依托各级宣传阵地和渠道,公开推介拥军门店的优惠优待项目,在“崇军惠兵”门店中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双拥工作先进企业”等评选宣传活动,邀请拥军工作优秀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国防主题党日、军地联谊等双拥共建活动,切实在全市营造崇军荣军、爱军为军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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