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时间:2024-04-24  浏览次数:663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龙陵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5起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王家春,中共党员,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养喜党支部党员,2023年10月5日19: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有能,中共党员,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2024年2月15日10: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本能,中共党员,龙陵县象达镇甘寨社区小寨河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12日23: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国兴,中共党员,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新坪二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7日00:32,因涉嫌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金顺,中共党员,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新坪二党支部书记、新林村新坪二组小组长,2024年3月7日00:32,因涉嫌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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