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秒出手主题曲怎么解读?
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663

  为维护春节假期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洛阳交警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持续对酒醉驾交通违法零容忍出重拳,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现集中曝光一批酒醉驾典型案例,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坚决抵制“喝酒开车”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1、1月4日21时许,解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普通客车沿伊川县鸦张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文化路口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2、1月4日22时许,姚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伊川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鸦张线路口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3、1月4日23时44分,韩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伊川县植物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杜康大道与植物园路交叉口西200米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15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4、1月5日22时40分许,刘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文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文博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5、1月5日22时40分,张某某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葛寨村村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葛寨村某路段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10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6、1月5日23时46分,曹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小王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小王村某路段时,被洛阳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8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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