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8时许,谭某某报警称:我昨天到大安乡杨某某家去玩,晚饭后,在杨某某邻居家里喝酒时,张某某要我给他1500元钱,不然就打我,幸亏我当时跑的快,不然已经被他打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7月12日21时许,谭某某到杨某某家做客,后受到杨某某邻居邀请去他家里喝酒,饮酒过程中,一起喝酒的张某某威胁谭某某拿出1500元,并表示如若不拿出钱就将其殴打一顿。谭某某看情况不对,借口上厕所溜走,张某某随即手持木棒进行追赶,直至谭某某逃到杨某某家,张某某追寻无果才作罢。经询问,张某某对自己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安派出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7日处罚。
饮酒过量会麻痹脑神经,让人失去理智和判断力,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饮酒应适量,醉酒出洋相!请守住安全底线,切莫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