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线年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门槛”。如果我们不支付15年,我们将不会得到社会保障的真正“好处”。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时间才有社会保险,可以每年补交,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但这种情况须支付滞纳金来弥补年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但是不太赞成用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对于部分小伙伴询问的「社保没有缴满15年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的问题,根据社保法,只有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社保才可以一次性补缴:
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在2011年7月1日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广东省此前曾发布相关通知,到龄退休但社保费没缴够15年,满足相关条件后,即可一次性缴完剩余月数。
即: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等规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按国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参保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2.广东省户籍人员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3.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含确定广东省为待遇领取地的外省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
对于退休的人来说,养老金无疑是未来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养老金能拿多少,与退休后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